
微新创想:近日德国杜塞尔多夫高等法院作出了一项引人注目的裁决 认为使用人工智能将他人的版权照片转化为漫画风格的作品 并不必然构成版权侵权 这一判决为AI创作领域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 特别是在创作与版权保护之间的复杂关系上
此案源于一位摄影师的起诉 他以拍摄水下狗狗照片而著称 随后起诉了他的前商业合作伙伴 理由是对方将他的版权照片输入AI软件 并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生成的漫画风格作品 法院经过审理 最终驳回了摄影师的上诉 认为AI生成的作品并未直接复制原作的构图 视角和光线等受版权保护的创作元素

同时法院指出 摄影主题本身并不受到版权法的保护 法官在判决中引用了欧洲法院的相关裁决 强调评判侵权行为时 不仅要看作品整体是否相似 还需关注是否使用了可以识别的创作性元素
此外法院特别指出 只有在创作过程中有人类的“可识别的创造性决策” 生成的AI作品才能获得版权保护 仅仅输入一些常规提示词或选择生成图片的行为 无法视为真正的创作
这一判决引发了对AI生成作品版权保护的广泛讨论 也为未来AI在艺术创作中如何与版权法相适应提供了新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