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最新消息显示,在快节奏的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每个人难免遭遇不顺心时刻。私下里向朋友吐槽宣泄情绪尚可理解,但若将负面情绪公开发到朋友圈,可能会引发意想不到的麻烦。近日,上海申公社平台披露了一起因朋友圈不当言论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职场沟通的警钟。
徐小娇(化名)曾在北京某知名企业担任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018年9月27日,她在办公室目睹同事吸烟后,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充满戾气的言论:”在办公室抽烟的人是傻*么?怎么还不去死实名制诅咒你全家”。这条言论不仅暴露了个人情绪管理问题,更严重违反了职场基本行为规范。
据了解,该公司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了详细的员工手册,明确规定:辱骂、诽谤、威胁、恐吓等损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属于丙类过失,将面临扣发30%绩效工资的处罚,并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基于此规定,2018年10月8日,公司以徐小娇的行为符合员工手册丙类过失条款,构成严重违纪为由,正式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关系。
面对公司的决定,徐小娇并未就此罢休。她首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但仲裁委员会未予支持。徐小娇不服仲裁结果,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高达139881.61元。
在一审过程中,徐小娇辩称自己是因为制止领导吸烟行为而被辞退,公司未能公正处理吸烟者反而针对自己,存在明显过错。然而,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即使是对不良行为进行劝阻,也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徐小娇在朋友圈发表的辱骂言论显然超出了合理劝阻的范畴,属于典型的辱骂他人行为,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更缺乏正当性。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徐小娇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广大职场人士提供了重要参考:在表达不满或制止不当行为时,必须选择恰当的方式和渠道,避免因情绪失控而触犯法律底线。职场沟通需要理性与专业,任何形式的过激言论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