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新创想:近日,一则关于四人合伙购买彩票后因奖金分配产生纠纷的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据悉,2025年7月,贾某甲花费140元购买了一张彩票,并将彩票照片发布在微信群中。随后,贾某乙、张某丁和贾某丙三人分别向贾某甲支付了35元,形成了事实上的合伙关系。四人共同出资共计140元,其中贾某甲出资较多,其余三人各出35元,合计105元,共同参与了此次彩票购买。
在彩票中奖后,奖金总额约为508万元。贾某甲作为实际领取人,将部分奖金转账给贾某乙,金额为106万元。然而,贾某乙认为按照四人平分的原则,自己应分得125万元,因此认为贾某甲尚有19万元未支付,并将贾某甲诉至法院。案件一经公开,迅速成为公众讨论的热点,涉及合伙关系、资金分配以及社交平台沟通记录的法律效力等问题。
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了原告与被告等人在微信群内达成的合伙买彩票意向是各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法院指出,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各方当事人均应诚信履行。对于贾某乙提出的分得总奖金四分之一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并依据双方的沟通记录进行进一步核实。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调取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关键证据。聊天记录显示,贾某丙曾在群内建议扣除买车款等款项,贾某乙对此表示同意并回复收到。法院据此认定,贾某乙已认可在剩余19万元中扣除10万元买车款及其他经济往来款项的方案。经过详细核算,法院最终确认实际剩余欠款为78500元,并据此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原告在微信聊天中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应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因此,判决贾某甲向贾某乙支付78500元欠款。尽管贾某甲在判决后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其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件的判决结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明确指出,社交软件中的沟通记录可以作为履行协议的有效证据,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同时,也提醒人们在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伙活动时,应当注意明确资金分配方式,避免因沟通不畅或理解偏差而引发法律纠纷。对于涉及资金变动的合伙行为,任何一方的确认行为都可能带来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必须谨慎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