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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外生女,丈夫索要精神损失获赔偿

婚姻家庭 3年前 (2023-09-07) 浏览 105

结婚不久常吵架,丈夫打工分居两地

2000年,21岁的王雪华(化名)和男朋友付子杰(化名)结婚。可好景不长,婚后夫妻常以家庭琐事大动干戈,关系闹得很僵,时常大吵大闹。后来,付子杰受不了就离家外出打工。自2006年起夫妻分隔两地,不再同居生活。

妻子不忠婚外生子,丈夫起诉离婚求赔

分居生活让妻子有了外遇的机会。终于在2008年9月生下一女孩取名高黎。然而,妻子在外偷腥与他人婚外生女的事被丈夫付某获知。愤怒难抑的付某执意要与妻子离婚并诉至法院,同时向妻子索要精神损失费。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精神损失获赔偿

万安县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高黎是王雪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与婚外异性所生,付子杰依法不负法定监护责任,不承担抚养义务。7月2日,该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准予离婚的同时,妻子王雪华向丈夫支付精神损失费1万元及小孩抚养费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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