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县罗先生近日在社交平台公开维权,直指前妻隐瞒先天性双子宫及单侧肾缺失的隐疾,并声称这段婚姻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因此要求前妻退还部分黄金彩礼。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要求女方返还4万元现金及一枚钻戒,罗先生对此结果并不认可,随即提起了上诉。
根据罗先生分享的二审判决书关键内容显示,法院经过慎重审理后认为,罗先生要求全额返还80%彩礼的主张缺乏法律支持,因此不予采纳。但法院同时指出,双方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仅约7个月,彩礼的初衷是为实现长期婚姻生活,而这一目标显然未能达成。加之双方均无稳定收入来源,26.8万元彩礼金额确实偏高,故此判决女方应适当返还部分彩礼。
在处理金饰归属问题上,法院明确指出双方婚姻关系已彻底破裂且已完成离婚手续,继续持有对方赠与的金饰已无实际意义。因此,双方互赠的金饰应予以相互返还。最终二审判决结果为:女方需向罗先生返还钻戒一枚、彩礼款8万元,以及包括两条黄金项链、一根黄金手链、一个黄金手镯、一枚黄金戒指、一对黄金对戒、一个黄金挂坠在内的多件金饰,上述金饰总价值合计45901元。若女方拒不返还,则需按原购买价格支付相应赔偿;罗先生则需返还一条价值25600元的黄金项链,同样按原价赔偿。
罗先生透露,二审期间法院多次组织调解,他提出了两个调解方案:一是直接退还26.8万元彩礼的一半,即13.4万元,同时双方互还钻戒;二是扣除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合理开支后退还剩余彩礼。然而这两个方案均遭到女方拒绝。此外,罗先生还表示,注意到部分网友认为他将前妻抛弃,对此他深感委屈,认为自己不应承受不白之冤。
对于二审判决结果,罗先生明确表示自己并不满意。他认为,鉴于黄金价格近年来持续上涨,应按照当前市场价格计算赔偿金额。因此,他已决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再审,希望法院能够重新审视此案,并作出更公平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