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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苏一对情侣因分手后金钱纠纷闹上法庭,引发广泛关注。事情起因是男方樊某在恋爱期间向女方季某转账69000元,而季某也向樊某转账8000元。分手后,樊某认为季某应归还61000元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季某却提出不同看法,称樊某曾向她借款10万元,这些转账实际上是樊某偿还借款的行为。
季某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提供了一段樊某的微信语音作为证据。在语音中,樊某用方言说“我还给了你60000元”。这段语音成为案件争议的焦点。由于方言中“还”字的发音与普通话接近,季某认为这表明樊某是在归还借款,而樊某则坚持认为这是赠与行为。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指出,虽然这段语音不能完全证明季某的说法成立,但它确实引发了对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的合理怀疑。此外,樊某除了提供转账记录外,未能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明确的借贷合意。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法院认为樊某的举证不足,最终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此案提醒公众,在涉及金钱往来时,应更加注重证据的完整性和清晰性。无论是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还是书面协议,都应妥善保存,以避免在分手后因证据缺失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特别是在恋爱关系中,双方应明确沟通财务往来性质,避免因误解或语言表达不清导致法律上的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