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新创想:4月28日杭州中院在劳动节前夕通报了一起近日宣判的涉AI替岗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明确划定了技术变革背景下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边界
微新创想:此次通报的案例向社会发出清晰信号 以岗位被AI替代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属于违法行为
微新创想:涉案员工小周今年35岁 曾在某科技公司担任问句质检项目主管 核心工作是对AI大模型与用户交互形成的答案进行正确性判定 也就是行业内俗称的AI大模型质检员
微新创想:2025年 该公司以AI大模型技术升级 原人工质检工作可由AI自主完成为由 与小周协商调岗 新岗位从主管降为普通岗位 月薪也从25000元降至15000元
微新创想:小周拒绝了这一调岗安排 公司随即单方面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随后小周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机构裁决公司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6万余元(此前公司已按照N 1标准支付违约金31万余元)
微新创想:该公司不服仲裁结果 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查明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是AI技术影响能否成为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微新创想:承办法官表示 该公司解约并非因业务裁撤 经营不善 减少亏损等客观因素 仅以AI的成本优势为借口 不属于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微新创想:同时 公司提供的调岗方案待遇大幅下降 并未与劳动者开展公平合理的协商 不符合法定协商流程
微新创想:最终 法院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判决其按2N标准向小周支付赔偿金
微新创想:法院同时明确 技术变革不能成为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挡箭牌 企业在享受AI技术红利的同时 必须履行劳动者就业保护的法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