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白云法院对一起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的案件作出宣判,被告人蔡某因犯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该判决现已正式生效。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恶意骚扰报警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024年2月,蔡某利用电话号码A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高达99次,其行为立即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随后,蔡某被刑事拘留,但很快转为取保候审。然而,取保候审期间并未让蔡某有所收敛,2024年5月,他又使用电话号码B再次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272次;同年8月,又使用电话号码A连续拨打76次。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分别于2024年5月29日和8月3日对蔡某进行了两次行政处罚,但蔡某依旧我行我素,多次以办不了门禁卡、虚构被人殴打等事由拨打110报警电话。
到了2025年2月,蔡某使用电话号码C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165次,累计恶意拨打次数高达612次。这一系列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占用了宝贵的“生命通道”,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恶劣影响。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指出,110报警电话是打击违法犯罪、为人民群众解危济困的重要工具,恶意反复报警不仅浪费警力资源,更可能延误他人紧急求助的时机。蔡某无视国家法律,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且在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此外,蔡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过,鉴于蔡某自愿认罪,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蔡某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认罪态度和前科情况,法院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提醒广大市民,拨打110报警电话必须出于真实需要,任何恶意骚扰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