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6日,备受关注的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迎来终审裁决。此案涉及1618名投资者集体维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方需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高达2.74亿元,律师费债权80.9万元,五名原告代表人更额外获赔通知费8.06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被告程少博等五人需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确保投资者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在责任划分方面,中介机构也未能置身事外。国联民生证券需在投资者损失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损失30%的范围内同样负有连带责任。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司法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进一步强化了中介机构的责任约束,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投资者信心。
此次判决结果对资本市场具有深远意义。一方面,它为受害投资者提供了重要的司法救济途径,彰显了法律对正义的维护;另一方面,通过明确中介机构的连带责任,有效遏制了市场中的失职行为,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未来,此类案件的常态化审理将进一步提升市场透明度,为投资者创造更公平、更安全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