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新创想:2026年2月,美国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对三星等多家智能电视厂商发起诉讼,指控其利用自动内容识别技术每500毫秒截屏并上传用户观看数据。该行为被认为是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进行隐私侵犯。
此次事件涉及的厂商包括三星、索尼、TCL和LG等知名品牌。这些公司被指通过智能电视内置的ACR技术,持续记录用户的观看内容并传输至服务器,从而获取用户的行为数据。
作为被起诉的厂商之一,三星已与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办公室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三星承诺从即日起在德州境内,必须在获得用户明确授权后才可收集或处理任何与ACR相关的数据。同时,三星还需对其系统进行更新,增加清晰的数据披露说明,并设置主动勾选式的用户同意界面。
目前,其他涉事厂商尚未与监管机构达成类似协议。这意味着它们可能仍面临进一步的法律调查或诉讼风险。此次事件也反映出消费者对智能设备数据隐私的关注日益增强。
这一举措旨在提升用户对电视数据使用的知情权和控制权。通过加强数据透明度和用户授权机制,监管机构希望遏制未经授权的数据收集行为,保护用户的隐私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