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新创想:2026年3月16日,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发布公告,披露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的批准。此次章程修订标志着该行在公司治理结构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新修订的章程中,取消了监事会的设置,相关监督职能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这一调整旨在提升公司治理的效率与透明度,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确保银行运营的合规性与稳健性。
与此同时,独立非执行董事许婷婷自章程获批之日起,正式辞去其在董事会中的所有职务。这表明该行在人事安排上也进行了相应的优化,以适应新的治理架构。
执行董事叶建光则在3月11日辞去了董事会的多项职务,但依然留任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他的职务调整体现了该行在管理层结构上的灵活变动,同时确保关键岗位的稳定运作。
此次章程修订和人事调整,是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通过精简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该行致力于提升治理效能,为未来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