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新创想:2026年5月11日,米哈游诉网络博主许某鹏(“自由人米八”)、罗某杰(“Joker”等)商业诋毁案终审判决生效。该案标志着中国司法体系对虚拟角色情感联结的重视,也体现了对网络环境健康发展的维护。
二人在直播过程中,捏造并传播了“皮套论”相关谣言,严重歪曲了游戏角色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米哈游的品牌形象,也对玩家群体造成了误导,引发了一系列网络暴力事件,破坏了游戏社区的良性生态。
一审法院认定,许某鹏与罗某杰的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属于商业诋毁范畴。因此,判决二人共同及分别承担赔偿责任,总计赔偿金额为43万元,并要求其公开道歉以消除不良影响。
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一审判决表示认可,最终维持原判。这一结果不仅为米哈游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参考,表明在数字时代,虚拟角色的情感价值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该案作为首例将虚拟角色情感联结纳入商业信誉保护的司法实践,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提醒广大网络创作者,言论自由并非无边界,任何损害企业商誉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呼吁玩家理性看待网络信息,共同营造健康、积极的网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