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新创想11月26日重磅报道,一起围绕”原神电竞酒店”商标侵权案的激烈交锋迎来最终裁决。米哈游耗时数月维权,最终赢得法律支持,法院以压倒性优势认定”原神”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定被告电竞酒店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最终判决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5万元人民币。
据悉,这场维权战役始于米哈游的日常巡查。去年,米哈游发现湖南郴州一家电竞酒店公然使用”原神电竞酒店”名称,不仅在户外招牌、房卡、枕头等醒目位置使用与”原神”商标完全一致的标识,更在某旅行网站、酒店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该名称招揽顾客,公然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与米哈游存在官方合作关系。然而,事实是这家酒店从未获得米哈游任何形式的授权合作。
面对如此赤裸裸的侵权行为,米哈游果断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但令人意外的是,在法院一审判决后,该电竞酒店非但没有停止侵权,反而变本加厉,继续在各类线上推广渠道中使用”原神电竞酒店”字样,试图继续利用”原神”热度牟利。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一审中明确指出,”原神”商标作为知名游戏品牌,其显著性已深入人心。被告电竞酒店在酒店名称中使用”原神”字样,并搭配”原森”等近似词汇,极易让公众产生混淆误认,误以为该酒店与米哈游存在关联。更令人震惊的是,该酒店在明知”原神”商标知名度极高的情况下,仍故意使用近似名称,其主观恶意昭然若揭。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进一步重申,被告电竞酒店的行为不仅构成商标侵权,更属于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了米哈游的品牌声誉。最终,法院以铁腕手段维护了市场秩序,判决被告电竞酒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5万元。这一判决不仅为米哈游维权画上圆满句号,也为同类侵权行为敲响了警钟,彰显了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