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令人痛心的遗弃婴儿案作出一审判决,三名女性亲属因共同实施遗弃行为,分别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告人王某(化名,婴儿外祖母)、李某(化名,婴儿姨祖母)、张某(化名,婴儿表姨)因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起因未婚生子引发的家庭伦理悲剧,不仅令人震惊,更深刻暴露出部分群体对生命价值的漠视。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9月23日,24岁的女主播小丽(化名)在长春某医院非婚产下一名男婴。这一事件不仅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也引发了家庭内部的激烈冲突。次日凌晨,其母王某与妹妹李某、外甥女张某在病房内密谋了一个令人发指的遗弃计划。据王某供述,三人担心小丽未婚产子遭人非议,且无法联系到男婴生父,遂决定将新生儿丢弃至偏僻处”听天由命”。
监控录像显示,当日零时十七分,王某用条纹毛毯包裹男婴后与李某共同乘坐出租车离开医院。车辆行驶至净月开发区某未竣工道路时,二人将婴儿遗弃在道旁绿化带内,并刻意用枯枝落叶掩盖,企图让婴儿在无人知晓的环境中自生自灭。然而,命运并未就此终结。清晨七时许,施工人员在300米外作业时意外听到微弱哭声,循声发现被弃男婴并立即报警。
经送医检查,新生儿除轻度脱水外无其他损伤,目前由小丽及其母亲共同抚养。这一结果或许让一些人感到欣慰,但案件的背后却隐藏着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她们说养孩子丢人,要送到亲戚家寄养或福利院。”小丽在证言中透露,自己与男友分手后发现怀孕,因联系不上对方决定独自生产。其母王某曾多次表示”养不了这个孩子,传出去磕碜”,案发前夜更联合亲属持续劝说小丽放弃抚养权。据张某交代,三人甚至讨论过”如果有人捡就活,没人捡就是命该如此”等冷血言论,字字句句都透着对生命的无情漠视。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作为婴儿近亲属,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却故意遗弃,其行为构成遗弃罪。主审法官指出,虽然被告人辩称”留有生存机会”,但将出生仅十余小时的婴儿置于无人区域,实质上是放任死亡结果发生。这一判决不仅是对被告人行为的法律制裁,更是对生命尊严的维护。综合考虑被告人认罪态度及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