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上海首例人工智能大模型著作权侵权案。这起案件不仅涉及新兴的AI技术领域,更对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思考与挑战。
原告方指控被告李某未经授权,截取了热门动漫《斗破苍穹》中美杜莎角色的形象图片,并以此为基础制作图包,用于训练LoRA模型。通过这种方式,李某成功构建了一个能够定向生成美杜莎形象的人工智能模型,并在多个平台进行传播和应用。原告认为,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对美杜莎角色形象所享有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美杜莎作为《斗破苍穹》中的经典角色形象,其独特的视觉设计和深度的文化内涵,无疑凝聚了创作者的心血与智慧。李某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这些图片进行AI模型的训练,不仅是对原告劳动成果的侵占,更是对知识产权的公然挑战。因此,法院判决李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万元。
然而,法院在判决中并未支持原告的全部诉求。对于美杜莎是否构成原告独创性商品名称的问题,法院认为美杜莎虽然具有极高的辨识度,但并不完全符合商品名称的独创性要求。此外,涉事平台在发现侵权行为后已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主观上并无过错。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
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为AI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重要参考,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在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无论是传统艺术形式还是新兴科技领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都应得到切实保障。同时,这也提醒广大网民和从业者,在享受科技便利的同时,更应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