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国家能源局就新近发布的《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举行专题答记者问,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型与煤炭产业升级指明方向。该文件不仅明确了到2030年的发展目标,更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可行的实施路径,彰显了国家推动煤炭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坚定决心。
文件核心目标设定为:到2030年,煤炭矿区光伏、风电开发模式将基本成熟,电能替代和新能源渗透率实现显著提升,建成一批清洁低碳矿区示范工程。这一目标的实现,将有效降低煤炭产业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指导意见》围绕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系统部署了七方面重点任务。首先,加快发展矿区风光发电,通过科学规划布局,最大化利用矿区闲置土地资源;其次,推动用能清洁替代,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第三,推进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探索煤电联营与新能源互补的供暖新模式;第四,创新绿色能源利用方式,开发”光伏+农业”等复合型应用场景;第五,促进产业链协同升级,构建煤炭清洁利用与新能源开发的全产业链生态;第六,加强科技人才支撑,培养既懂煤炭又懂新能源的复合型人才;第七,强化政策协同,通过财税金融等政策工具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鼓励在采煤沉陷区建设水上光伏项目,既治理地质灾害隐患,又开发清洁能源;推广”光伏+农业”模式,实现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支持矿区建设”光储充放”一体化电站,解决新能源发电的间歇性问题;推动绿电交易与碳汇林草项目实施,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这些创新举措将全面增强煤炭行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新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