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浙金信托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正式发布声明,明确澄清与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关联、资产往来、业务合作以及债权债务关系。声明强调,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作为一家独立创办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专注于金融信息的集聚与交易服务,具备完善的金融业务处理能力。
浙金信托的前身是金信信托,该机构于2011年6月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并重新开业。2017年,浙金信托成功并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而实现了间接上市。从股权结构来看,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作为主要股东,持有87.01%的股份,中金公司持有10.33%,传化集团则持有2.66%。这一股权布局充分体现了浙金信托在金融控股集团中的重要地位。
此次发布声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澄清市场可能存在的误解和混淆,确保公众能够准确了解浙金信托与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之间的独立关系。声明不仅有助于维护两家机构的品牌形象,也为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加清晰的信息参考。通过这一举措,浙金信托进一步强化了自身的市场定位,展现了其合规经营和透明管理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