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法院代市镇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引人关注的离婚财产分割案。这起案件的独特之处在于争议焦点并非常见的房产或存款,而是双方共同饲养的53只家禽——其中包含29只鸡、22只鹅和2只鸭子。今年5月,杨大哥(化名)将涂大姐(化名)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据了解,当事人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主要依靠务农和养殖牲畜维持生计,杨大哥在农闲时还会到周边打零工。
承办法官陈茜表示,双方除了农村自建房外并无其他大额财产。由于两人并非同一村村民,按照农村相关规定,带有宅基地的自建房仅限本村村民拥有,因此法院未对房屋进行分割,而是建议双方自行协商房屋的归属或使用方式,也可以选择保留房屋。
在排除了房产争议后,家禽的分割成为调解的重点。涂大姐在法庭上详细陈述,强调几只大鹅是她亲手喂养的,而杨大哥则反驳称自己也参与了小鹅和鸡鸭的喂养,认为家禽应该大小各半分配。双方对家禽数量的总数没有异议,但都坚持认为自己付出的更多,因此产生了分歧。
面对大小不均的家禽和单数难题,陈茜法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建议将鹅群按照大鹅3只、小鹅8只的比例均分,或者按照市场价折算差价进行补偿;2只鸭子则直接平分。然而,29只鸡却带来了“单数难题”——谁应该多得一只?见双方陷入僵局,陈茜法官便提议道,“不如按照刚刚分配的原则,要么平均分配,剩下的这只鸡就煮了一起吃,要么要鸡的一方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
最终,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这只鸡煮食后再办理离婚手续。尽管对簿公堂,双方仍保持着基本的情谊。男方杨大哥特意骑电瓶车带女方涂大姐来法院,调解结束后也同意将她安全送回。此外,陈茜法官还建议他们可以协商房屋的使用权,在保持经济独立的同时互相照应,双方对此也未表示反对。这起案件的调解过程不仅体现了法院的公正与智慧,也展现了农村居民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特殊需求与情感纠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