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最新消息,一起因网络言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多家媒体报道,某小区业主群和亲友群内发生激烈冲突,一名妻子在群内公开辱骂丈夫,声称其”骗取老人钱财”,并附上丈夫的身份证照片作为”证据”。这一行为持续发酵,最终导致丈夫无法忍受,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将妻子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查明,当事人在两个微信群内发布丈夫身份证照片的行为,已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严重侵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名誉权是社会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法院认为,当事人发布具有侮辱性的言论,并公开个人身份信息,已对原告的名誉造成明显负面影响。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在上述两个微信群里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不少于200字,以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力度,也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微信群内的言论同样要遵循公序良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律师指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已成为人们表达意见的重要渠道,但便捷的表达方式绝不能成为肆意侵犯他人权益的借口。公民在发布言论时,可以表达不同观点,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谨言慎行、文明用语。切不可为逞一时口舌之快,随意发表不当言论,突破法律底线,最终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这一案例再次提醒我们,网络言论自由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任何人都不能以网络为掩护,从事违法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