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近日卷入一场备受瞩目的加州版权诉讼,原告方由知名作家格雷迪·亨德里克斯和詹妮弗·罗伯逊共同提起。他们指控苹果公司未经授权,系统性地盗用他们的著作,用于训练其人工智能模型,包括备受关注的OpenELM和Apple Intelligence系统。这一侵权行为不仅涉及大规模数据窃取,更触及了科技行业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矛盾。
诉讼细节显示,苹果被指控使用了名为Books3的庞大数据集,该数据集据称包含超过19.6万本未经授权的盗版书籍,其中明确涵盖了原告亨德里克斯和罗伯逊的原创作品。更令人震惊的是,苹果公司还被指利用其秘密部署的Applebot网络爬虫,大规模复制互联网内容,并从所谓的”影子图书馆”非法获取资料。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版权权益,更可能构成系统性侵权。
面对如此指控,原告方不仅要求苹果公司赔偿损失,还强烈呼吁法院颁布禁令,永久禁止苹果在未获授权情况下使用任何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这一诉讼的核心焦点在于:当科技巨头开发人工智能模型时,是否可以以”合理使用”或”必要训练”为由,绕过版权限制?这一争议在业界引发广泛讨论,因为人工智能训练数据获取的边界至今仍模糊不清。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苹果首次陷入此类法律纠纷。此前苹果曾起诉人工智能初创公司Anthropic,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这一先例表明,随着AI技术的快速发展,训练数据的版权问题已逐渐成为科技行业的”雷区”。从Anthropic的和解案例到当前针对苹果的诉讼,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平衡正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这场诉讼的结果不仅关乎原告的胜诉与否,更可能为整个AI行业的版权治理体系带来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