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欧商业评论(ID:ceibs-cbr),作者:齐宝鑫知识产权律师博士,编辑:曹欣蓓,微新创想经授权转载。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胜诉难,已成为司法界的普遍共识。一项针对知识产权律师的调查显示,此类案件从一审到二审平均耗时三到五年,极端情况下甚至长达九年。企业界对此忧心忡忡,李一男事件便是华为早年的惨痛教训。这位被誉为“华为太子”的李一男,27岁便晋升为华为副总裁,其出走给华为带来巨大冲击。创立的港湾网络被称作“小华为”,华为成立“打港办”与之对抗,虽最终以17亿收购港湾网络收场,但商业秘密流失引发的斗争耗费了华为大量资源,客流量大幅下滑。这一案例凸显了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其权利边界模糊,确权难度远超专利。面对难以捉摸的商业秘密,企业究竟该如何有效防护?
01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商业秘密
中日商业环境存在显著差异:日本科技企业与高学历员工形成长期良性互动,形成命运共同体。典型如东京大学毕业的工程师进入丰田公司直至退休,从未加入竞争对手,这种稳定性极大降低了商业秘密泄露风险。而中国“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现象普遍,员工三五年一换,甚至一年数换,虽激发市场活力,却加速商业秘密流失。技术人员离职常带走技术秘密,即知识产权律师所说的“技术信息”;销售人员离职则可能带走客户资源,即“经营信息”。作为资深知识产权律师,笔者目睹诸多市场乱象,以下案例颇具代表性:
案例一:假并购,真窃密。某西部生物医药公司A以并购为名,与上海生物医药公司B的研发负责人张三谈判,实则意图窃取商业秘密。谈判后A公司提出让张三带领团队加入,条件是担任总经理并给予大量股份。张三应允,带领上海研发中心全体人员加入A公司,使A公司获得B公司全部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数年后成功上市,B公司因此遭受数十亿元损失,最终研发中心易主倒闭。B公司大股东痛心疾首地表示:“若非张三带团队离开,上市企业本该是我控制的B公司。”
案例二:专利轻,商秘重。中国集成电路行业A公司斥资十亿美元收购美国B公司无形资产,包含数十项发明专利。收购后,B公司首席技术官李四带领约百名研发人员离职,成立新公司C。A公司委托律师团队调查发现,这些专利并非核心价值,李四团队掌握的商业秘密才是关键。A公司实则是购买了一个技术空壳。更糟的是,收购协议对专利外商业秘密约定不明,导致A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存在侵犯C公司商业秘密风险。2022年,A公司申请科创板上市时,C公司提起诉讼索赔数亿元。笔者认为:收购科技公司再便宜也是昂贵,挖研发人员再贵也是划算。收购方往往只关注专利价值,忽视人员流动带走的商业秘密价值。即使拥有几十项专利,若边界模糊的技术秘密处理不当,仍可能面临侵权诉讼。
案例三:莫伸手,必被捉。A公司两位创始人曾任职于B公司,离职后创立A公司。B公司为调查A公司产品是否侵犯技术秘密,秘密安排欧洲代理商购买产品进行反向工程研究。A公司创始人误以为成功开拓欧洲市场,殊不知这是B公司授意的取证行为。2015年,B公司起诉A公司侵犯商业秘密,2023年8月,因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未结,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A公司科创板上市审核。2021年调查显示,120余家企业上市终止,其中56家直接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占比近半。2013至2017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法院五年审结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败诉率高达63%,胜诉率不足10%。技术秘密被轻易窃取,创新者积极性受挫,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加剧,形成恶性循环。
02企业该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保护商业秘密需从认知突破,首先厘清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且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可口可乐配方即典型商业秘密,只要企业保密得当,可长期创造价值。商业秘密与专利存在本质区别:专利需公开申请并获取政府授权,保护期限固定(中国专利最长二十年);商业秘密不公开申请,保护完全依赖企业自身。
保护商业秘密需解决三大认知问题:
第一,专利与保密的选择。若技术方案可通过反向工程破解,建议申请专利;若无法破解,则应选择保密。战略失误将导致灾难性后果——将本应申请专利的技术误作商业秘密保护,无异于自毁长城。
第二,护城河+护城墙双轮驱动。企业需专利与商业秘密并举:专利构建“护城墙”,商业秘密形成“护城河”,缺一不可。深圳等地已出台地方标准《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为企业提供系统化指引。该标准涵盖组织、制度、信息管理、员工管理等内容,细化物理区域、物品载体、信息系统等管理细节。但需注意,单纯依靠竞业限制补偿金无法实现长期动态保护,制度建设与留痕管理才是关键。若缺乏系统留痕管理,举证困难,维权将举步维艰。
第三,推行奋斗者共享制,尝试终身雇佣。华为李一男事件暴露了研发人员离职带来的商业秘密风险。华为虽未实施终身雇佣,但通过人力资源制度创新推行“奋斗者共享制”,成为商业秘密管理的典范。日企普遍采用终身雇佣制,员工忠诚度高,技术秘密难以外泄。简单逻辑:让核心研发人员终身服务一家企业,将智慧带到退休,竞争对手便无从知晓。
第四,将商业秘密保护从成本中心转为利润中心。持续投入商业秘密保护不可持续,需将其转化为利润增长点。像华为这样高科技企业通过体系化管理,真正实现“商业秘密是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目标。具体措施包括:
1.主动梳理与固化。企业需认识到自身拥有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上锁、加密、分类。管理者之所以认为没有商业秘密,往往因缺乏主动梳理。固定资产要盘点,无形资产同样需系统梳理,才能转化为企业财富。
2.搭建管理体系。商业秘密管理痛点在于确权,需经过以下流程:最高管理者牵头,高管负责,专人管理,全员参与;培训商业秘密管理意识;梳理商业秘密;设计定制化管理制度;公告制度。需明确管理原则:最小授权、必须授权、审批、受控、可追溯。
3.明确管理原则。遵循最小授权、必须授权、审批、受控、可追溯原则。例如,商业秘密知悉范围需遵循最小授权原则,平衡保密、效率与成本。
4.专利部门负责更合适。高科技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宜由专利部门负责人主导,因其熟悉技术领域,能做出初始判断和后续分类管理。
5.员工入职审查。背景审查至关重要:员工是否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是否仍在支付补偿金?是否作为发明人申请过专利?甚至存在商业间谍故意入职窃取商业秘密的情况。
6.签署保密协议。对外合作必须先签保密协议,制定《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确保保密协议签订流程规范化。
03再好的管理也无法完全杜绝泄密
再好的专利管理也无法完全避免侵权,同理,再好的商业秘密管理也无法完全杜绝泄密。商业秘密形成、管理及流动是长期动态过程,企业管理者需抓住确权关键,重视商业秘密运营,使其为企业创造持续价值。发生泄密时,应积极应对,改进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市场对专利认知普遍更强,对商业秘密认知相对薄弱,改变认知任重道远。需从确权入手,让商业秘密像专利一样可量化、可管理。
上海技术交易所2022年8月发布《企业商业秘密资产确权管理指引》,提供商业秘密确权、登记、技术资产交易服务,使商业秘密资产可统一管理、确权、流转、融资。此类尝试越多越好。专利是地面道路,商业秘密是下水道——并非看不见就不重要。危机来临时,才知下水道价值。企业需重视商业秘密管理,将其作为最核心、最宝贵的知识产权。专利是护城墙,商业秘密是护城河,商业秘密远比专利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