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生命权纠纷案件。这起案件涉及一名年轻玩家在电子竞技馆猝死,引发了对公共场所安全经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深度思考。
2023年2月,金某某与李某某相约前往云南大姚县某电子竞技馆体验通宵游戏。两人各自预订了两台游戏机位,当晚22时24分,金某某通过自助系统将消费模式调整为”通宵包夜”。次日清晨6点左右,李某某因疲惫先行离开,而金某某并未继续游戏,而是前往邻座观看他人游戏。令人意外的是,7时25分,金某某在卫生间门口突然倒地不起。
经专业鉴定,金某某系因冠心病急性发作导致心源性猝死。其家属在悲痛之余,将涉事电子竞技馆及经营者杜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57万余元。家属认为,电子竞技馆作为公共场所,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
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多方因素。法院认定,金某某生前患有高血压、脂肪肝等慢性疾病,自身健康状况是导致猝死的重要诱因,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法院指出电子竞技馆通宵营业违反相关规定,且在发现金某某倒地后未能及时施救,存在明显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经核算,金某某死亡后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7万余元。
综合全案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最终判决大姚某电子竞技馆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31万余元。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提起上诉。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认为,原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判处结果公正合理,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为受害者家属提供了司法救济,也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它提醒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将安全保障放在首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同时,也警示广大消费者,在享受娱乐服务时,应充分了解自身健康状况,理性选择消费方式,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