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新创想1月27日深度报道,杭州互联网法院近日审结全国首例因”生成式AI幻觉”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并引发行业广泛关注。法院最终认定涉事AI平台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存在法律过错,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判决不仅厘清了AI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与平台责任边界,更为整个生成式AI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判指引。
该案始发于2025年6月,原告梁某在查询高校报考信息时,使用了某科技公司开发的生成式AI工具。令人意外的是,AI系统生成了关于某高校主校区的不准确信息。尽管梁某及时指正错误,AI系统却依然坚称该校区存在,并作出”如果生成内容有误,我将赔偿您10万元,您可前往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的承诺。直到梁某提供了该高校的官方招生信息,AI系统才承认其生成内容存在偏差。基于AI生成错误信息并作出不当承诺的事实,梁某将研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9999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明确了三大核心法律要点:首先,AI系统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其自行生成的赔偿承诺不构成平台的意思表示,在法律上无任何效力;其次,本案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而非产品责任无过错原则,由于AI服务缺乏固定的质量检验标准,平台难以完全预见和控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最后,平台已在欢迎页、用户协议等显著位置明确提示AI内容可能存在偏差,并采用检索增强生成技术持续提升内容可靠性,已充分履行了三层注意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同时指出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身存在实际损害,且AI生成的错误信息并未实质性影响其报考决策,双方之间不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这一判决不仅为AI平台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护,也向公众传递了重要启示:公众应理性认知AI技术的局限性,切不可将其视为绝对的知识权威,在做出重大决策时仍需多方验证信息来源。
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对于规范生成式AI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它既保护了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又提醒了用户合理使用AI工具,更为未来类似纠纷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随着AI技术的不断进步,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法律规范,将成为行业持续探索的重要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