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天域生物正式向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对业绩承诺方刘炳生采取法律行动。这一举动源于刘炳生未能按照仲裁结果支付4329.53万元的补偿款。事情的起因可追溯至2022年,当时天域生物斥资2.1亿元战略入股聚之源,并持有该公司35%的股权。双方在投资协议中明确约定,聚之源在三年内累计扣非净利润需达到9亿元,否则刘炳生需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现实情况却与预期大相径庭。聚之源连续三年未能实现盈利,累计净利润反而达到-3.11亿元,显然未能完成既定的业绩承诺。根据协议条款,刘炳生本应支付4.24亿元的补偿款,但截至目前,他仅支付了前期4329.53万元,且已逾期未付。这一违约行为引发了天域生物的强烈不满,最终促使公司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025年6月,仲裁庭作出裁决,明确支持天域生物的请求,认定刘炳生需承担违约责任。尽管仲裁结果对天域生物而言是一剂强心针,但刘炳生并未立即履行义务。目前,法院尚未正式受理执行申请,整个执行过程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天域生物能否顺利收回补偿款,未来仍需时间来检验。
这一事件不仅反映了天域生物在投资聚之源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也揭示了业绩承诺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对于投资者而言,如何有效评估和管理投资风险,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