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新创想:近日山东工会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起劳动纠纷典型案例引发广泛关注据披露员工郭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负责为公司选址工作然而在长达两年的工作期间内郭某竟有190余次在居住小区及附近打卡上班且因公外出时未按规定提交审批申请公司据此认为郭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决定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郭某对此决定表示不服随后提起仲裁及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但经过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审理均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驳回了郭某的经济赔偿主张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郭某虽负责选址工作但其频繁在居住小区附近打卡且未提交因公外出的审批申请或事先征得领导同意无法证明其真实的出勤和工作情况尽管公司此前未因此事对郭某采取惩罚措施但这并不代表郭某长期违规打卡的事实不存在法院认为郭某作为劳动者未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用人单位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此案的判决再次提醒广大劳动者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同时也对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如何规范考勤制度以及如何处理员工违规行为提供了参考案例对于类似情况企业应明确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管理效能而劳动者则应增强规则意识确保自身行为符合用工要求避免因小失大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