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湖南郴州某电竞酒店侵犯米哈游“原神”商标权一案作出终审裁决,明确认定该酒店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该电竞酒店在经营过程中,于招牌、房卡等宣传载体上擅自使用“原神电竞酒店”的名称及标识,意图借助“原神”这一知名IP的影响力吸引顾客。即便在收到米哈游的起诉通知后,该酒店仍持续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推广侵权品牌,其行为极易误导公众,使其产生该电竞酒店与米哈游存在官方合作或授权关系的错误认知。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特别指出,“原神”作为米哈游旗下具有极高市场影响力的游戏品牌,已通过长期的市场培育和广泛的社会传播,被公认为中国游戏行业的驰名商标。被告酒店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该商标,不仅严重侵犯了米哈游的商标专用权,更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及市场秩序。最终,法院依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5万元人民币。在二审程序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全面审查了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最终维持原判,彰显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
此判决不仅为游戏品牌方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也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树立了重要参考。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日益成为市场秩序维护的关键环节。本案的公正裁决,再次向社会传递了尊重创新、保护品牌的明确信号,对于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未来,类似侵权行为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将持续加强,为创作者和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