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日,浙江省正式发布政策征求意见稿,宣布将全面放宽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准入门槛。该政策明确指出,在海上风电、水利设施、核电等需要省级以上审批的重点项目中,将积极探索允许民间投资参股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海上风电项目的参股比例更不低于15%。这一创新举措旨在为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开辟新路径,通过制度设计有效拓宽民间资本的参与渠道。
政策特别强调,对于需要省级审批的重点项目,将建立专项论证机制,系统评估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通过科学论证确保项目在引入民间资本后能够实现良性互动,既保障公共利益,又促进民间资本发挥其灵活高效的优势。这一机制的设计充分体现了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改革思路。
在要素配置方面,政策提出浙江省”4+1″专项基金、新增用地指标、能耗指标等关键资源将向民间投资项目倾斜,力争在资源配置上给予民间投资项目超过80%的比重。这种政策倾斜不仅体现了对民间投资的高度重视,更彰显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坚定决心。通过资源要素的优先配置,为民间投资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此外,政策还创新性地支持民间投资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通过金融工具拓宽民间资本的退出渠道。同时明确提出要推动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打破行业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一系列举措将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为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