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袋看似普通的馒头,竟掀起了一场涉及生命尊严与商业伦理的保险理赔风波。2023年11月的一个寻常午后,48岁的潘先生在家中享用早餐时,突然毫无征兆地倒地不起。家人紧急拨打急救电话,虽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但潘先生最终因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事后送医的急救记录显示,潘先生口腔及咽喉部位残留有未完全吞咽的馒头残渣,而官方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上,主要死亡原因被认定为猝死。令人意外的是,潘先生生前已投保了一份覆盖至2047年的意外伤害险。当潘先生的家人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时,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拒绝。保险公司以”猝死属于合同免责条款”为由,明确拒绝了赔付请求。
保险公司方面提供的解释是,潘先生生前已确诊多种慢性疾病,包括高血压、冠心病等,其健康状况显然不符合保险合同中关于”猝死”的严格定义。这一解释让潘先生的家人倍感委屈,他们认为馒头作为日常食品,绝非致命因素,而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更像是对生命意外的一种冷漠解读。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潘先生的家人毅然决定将保险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审理期间,主审法官展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素养。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耐心倾听家属的诉求,同时向保险公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双方就争议焦点逐步达成共识。最终,经过数轮协商,保险公司与潘先生家属达成了一项调解协议。根据协议内容,保险公司将一次性向潘先生家属支付保险金2.8万余元,这笔款项虽非全额赔付,但体现了保险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考量。这场由馒头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在法律的框架下找到了妥善的解决方案,也引发了社会对于意外险免责条款合理性的深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