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新创想1月5日深度报道 一则关于”恋爱保险”兑现的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吴女士近日通过视频分享了自己的经历 十年前她与丈夫在大学期间购买了一份恋爱保险 如今已满十年期限 符合兑现条件 可选择领取1万元现金或1万朵玫瑰花 在与丈夫商量后 他们决定兑换1万元现金 吴女士回忆道 这份恋爱保险是他们大学时代的浪漫见证 当时正值大学生补贴时期 原价299元 他们享受优惠价仅支付199元 这份特殊的保险产品设定了明确的兑付期限 从生效日起3年至10年内结婚即可获得理赔 2026年正好是保险期满的十年之际 经历十年爱情长跑的他们已于2025年喜结连理 在咨询保险公司客服后 他们选择了现金兑付方案 并已提交兑现申请 只需静候保险金到账即可 据行业观察 这类创新保险产品通常包含结婚期限限制 购买保险之日起3年内至10年之内结婚均可获得理赔 赔付形式丰富多样 包括礼金钻石玫瑰花等实用或象征性礼品 然而 如今想要购买此类保险的消费者已难觅踪影 2017年原银保监会印发《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 明确规定不得开发缺乏法律承认合法利益 无实质意义 仅具炒作概念的噱头性产品 自此 红极一时的结婚险恋爱保险等保险产品逐渐淡出市场 尽管如此 已购买此类产品的用户权益仍受保险公司保障 有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 此类恋爱保险在政策调整前曾广受欢迎 但目前已无法重新发售 但对于已持有保单的客户 保险公司将继续履行承保责任 确保保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这一案例不仅展现了保险产品的创新历程 更反映了监管政策对市场健康发展的引导作用 在消费需求日益多元化的今天 如何平衡创新与规范成为行业持续探索的重要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