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新创想7月22日重磅报道,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心存侥幸者终将付出沉重代价。近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碰瓷案件,被告人荣某因长期从事在餐食中故意吃出异物的恶行,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责令退缴违法所得7.1万元并全额返还被害人。
案件始末令人发指:自2019年起,荣某长期处于无业状态,生活陷入困顿。2022年上半年,一次偶然的餐厅就餐经历彻底改变了他的犯罪思路。当时,他在某餐厅用餐时声称吃出异物,商家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主动提出赔偿1000元私了。这一事件让荣某嗅到了商机,他发现这种犯罪行为来钱快、风险低且不易被察觉,于是购置了黑蚂蚁等作案工具,正式开启了其以”吃出异物”为幌子的敲诈之路。
在长达两年的犯罪生涯中,荣某如同幽灵般流窜于全国各大民航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大型商场以及高端餐饮酒店等场所,疯狂作案。他趁顾客不注意时,在餐食中投放黑蚂蚁等异物,拍照取证后迅速撤离。随后,他利用餐饮经营者害怕影响商誉的心理,通过拨打或威胁拨打投诉电话等方式,向商家勒索十倍于消费金额的赔偿款。
法院提供的证据显示,自2023年5月起,有多家商家以”赔偿””补偿””赔付””异物赔偿”等名义向荣某的支付宝账户转账,每笔转账间隔最短两小时,最长不超过半月。荣某的恶行不仅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更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法院审理查明,荣某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利用商家害怕消费者投诉的心理,通过在商品中掺杂异物并以此威胁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达283次,累计金额71661元,数额巨大。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荣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责令其将全部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此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也给企图以身试法者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