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迎来重要升级。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共包含23条具体条款,全面覆盖了人员配备标准、工作机制运行、监督管理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界定等多个维度,旨在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强化平台与销售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意见稿的核心亮点在于构建了系统化的监管框架。在人员配备方面,明确要求平台企业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完善的培训考核机制;在机制运行层面,强调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在监督管理方面,提出强化抽检监测与飞行检查力度,引入信用监管机制;在法律责任界定上,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了明确的处罚标准。这些举措将有效填补当前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空白地带,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闭环。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已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公众可通过指定平台提交反馈建议。此次意见稿的发布不仅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更彰显了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坚定决心。随着意见稿的进一步修订完善并正式实施,预计将极大提升网络食品交易的安全水平,为消费者营造更加放心的网络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