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正式完成《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报批稿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系列新规针对汽车安全领域的关键环节,将进一步提升我国汽车产品的安全性能和标准水平。
新标准明确规定,M1类、N1类汽车以及多用途货车必须配备符合严格操作空间、位置可视性及机械释放功能要求的内外门把手。其中,车门外把手需满足在碰撞事故或电池热扩散等紧急情况下仍可手动开启的可靠性要求,而车内门把手则必须易于识别并配有清晰标识,确保乘员在危急时刻能够快速找到并操作。此外,新规还详细规定了门把手的强度试验标准,从源头上保障产品的安全性能。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部分标准建议的实施日期为2027年1月1日,而两项关键的修改单则将采取发布即实施的方式,以最快速度推动行业标准的更新升级。此次修订的核心目标在于显著提升车辆在紧急情况下的乘员逃生能力,为保障驾乘人员生命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此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订,不仅体现了我国汽车行业在安全技术领域的持续进步,也彰显了相关部门对消费者权益的高度重视。通过完善车门把手等关键部件的安全要求,新规将有效降低车辆在事故中乘员逃生的难度,为构建更加安全的交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