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新创想:2026年5月6日,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作出裁定,中国宜春市沁柠檬电子有限公司申请的柑橘图形商标,不得用于键盘等计算机产品。该商标于2025年7月提交,因其独特的圆形构图包含缺口与绿叶元素,被苹果公司以存在混淆风险为由提出异议。
EUIPO在评估过程中指出,该商标在视觉上更接近橙子,而非苹果。然而,由于苹果公司在电子产品领域享有极高的声誉,消费者可能会因该图形产生不当联想,从而影响其对苹果品牌的认知。因此,依据《欧盟商标条例》第8条第5款,EUIPO决定驳回该商标在键盘等计算机产品类别中的注册申请。
与此同时,EUIPO认为该商标在太阳能电池板类别中注册不会造成市场混淆。理由是该类别与电子产品市场、销售渠道以及消费群体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商标的使用不会对苹果品牌造成负面影响。这一决定意味着沁柠檬公司仍可在太阳能电池板类别中继续推进商标注册流程。
根据裁定结果,沁柠檬公司拥有两个月的时间提出上诉。在此期间,公司可以选择向EUIPO的上诉委员会提交异议,以争取商标在相关类别中的注册资格。这一裁决不仅影响了沁柠檬公司的商标策略,也反映了国际品牌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