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新创想:2026年2月10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与运行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将统筹人口数量与结构变化趋势,科学优化机构布局。每个街道(镇、乡)原则上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常住人口超10万的地区,每增5—10万人增设1所中心或分中心。服务面积超50平方公里且人口不足10万的区域,亦可合理增设。城区按3—5个居委会、1—2万人口设1站。涉农地区每行政村设1所村卫生室,面积超5平方公里的可增设。
服务薄弱区域通过巡诊覆盖,确保基层医疗服务的均衡发展。此举旨在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