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一则名为《加班通报表扬》的内部信在社交网络掀起轩然大波。这封由某电商公司发布的表扬信中,榜首员工以159.96小时的惊人加班时长和23:12的平均下班时间成为”楷模”,公司号召全体员工向其学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然而这份看似正面的表彰却引发公众强烈质疑,有网友犀利评论:”这根本不是表扬,而是赤裸裸的羞辱”。
据BOSS直聘平台信息显示,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上海,是一家融合电子商务与实体经营的综合性企业。这封引发争议的表扬信迅速被媒体曝光后,舆论哗然。有媒体指出,这种无休止的加班模式必须被叫停。现行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每月加班总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榜首员工159.96小时的加班记录,已严重突破法律红线。
更令人错愕的是,该公司在表扬信中公然宣称”自愿加班无需加班费”。这一说法直接触犯了《劳动法》中”安排加班须支付加班费”的强制性条款。法律从未因”自愿”二字而豁免企业责任。这家企业不仅毫无愧疚感,反而通过表彰机制将违法行为包装成值得效仿的典范,其扭曲的价值观令人震惊。这种将违法操作合理化的做法,不仅是对劳动法的公然挑衅,更是对职场伦理的彻底颠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