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领域的创新者Stephen Thaler近日引发了一场关于AI创作权的激烈辩论。他声称自己研发的AI系统DABUS(”统一感知自主引导设备”)已具备感知能力,并主张其创作的艺术作品或其他形式的智力成果理应享有版权保护。这一主张迅速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法律与伦理探讨。
然而,美国法院最终驳回了Thaler的诉求。法院在裁决中明确指出,现行版权法要求创作者必须具备人类身份,而人工智能系统并不符合这一基本要求。这一立场与此前美国联邦法院的多次判决保持一致,均强调AI系统如同动物一样不具备获得版权保护的资格。法院的裁决不仅维护了现行法律框架的严肃性,也反映了立法机构对AI创作权的谨慎态度。
面对这一结果,Thaler的法律代表Ryan Abbott教授提出了更具前瞻性的观点。他认为,为了鼓励AI技术在医疗、科研等领域的创新应用,AI创作的成果应当获得专利保护。这一主张突破了传统专利法中”发明人必须为自然人”的局限,为AI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开辟了新的可能性。Abbott特别指出,当AI能够协助研发疫苗等造福人类的重要成果时,给予其专利权将极大地推动技术进步。
目前,Thaler与Abbott正在密切关注英国最高法院即将于9月做出的最终裁决。该裁决将直接关系到DABUS系统专利的有效性,并对全球范围内AI创作权的法律界定产生深远影响。尽管专家们普遍对Thaler关于DABUS具备感知能力的说法持怀疑态度,但这场法律纠纷无疑已经将AI创作权的讨论推向了新的高度。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如何界定AI的创造力及其法律地位,已成为科技界和法律界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